据新闻报道,在9月16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第二中学高一新生张某宇在被罚“蛙跳”过程中倒地,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当地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根据当地政府的通报,经公安机关查明,9月16日13时许,张某与同学周某在校午睡时违纪,班主任谢某将两人喊去操场进行教育。

谢某在去操场的路上罚两人蛙跳,张某跳跃了约20米距离,突然后仰倒地昏迷。

谢某等老师立即紧急施救,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新邵县纪委监委已对校长谢某立案调查,县教育局已对班主任谢某某、政教主任蒋某、副校长龙某立案调查。相关善后事宜正在妥善开展。

据监控录像显示,蛙跳的地方选在了一段长约20米的陡坡下往上跳,张某宇被要求双臂紧扣在身后,视频中,张某宇从坡下跳到坡顶端后,突然倒地。

近几年以来,学生因运动造成的伤亡事件,时有发生,让人感到非常痛心和惋惜。蛙跳是体育课上最常见的运动项目,也是很多运动员必训科目之一。

那么,什么样的运动是蛙跳呢?

蛙跳运动方式是指两脚分开成半蹲,上体稍前倾,两臂在体后成预备姿势。两腿用力蹬伸,充分伸直髋、膝、踝三个关节,同时两臂迅速前摆,身体向前上方跳起,然后用全脚掌落地屈膝缓冲,两臂摆成预备姿势。

值得注意:蛙跳是发展大腿肌肉和髋关节力量的练习,如果一个人还没有成年或者正处于长身体,应谨慎进行这项运动,因为其很有可能会影响骨骼的发育。

因此,正处于发育时期的青少年应谨慎参加或开展此类运动项目。众所周知,处于心理发育阶段的孩子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性格张扬、好动、调皮、自卑等等,教育工作者遇见一些“问题学生”总显得束手无策,只能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

“体罚”只是一种教育惩戒手段,很多时候都只是治标不治本,无法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甚至会让少部分学生或家长对教师产生怨恨心理,得不偿失。

像以运动的方式来惩戒学生,这种变相“体罚”形式是一些教师喜欢采用的教育手段。不过,大家首先要明确知道这样的变相体罚是不允许存在,其次这样的惩戒手段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如在不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的情况下,强制进行蛙跳运动,加上没有良好的运动基础和心肌耐力,身体很有可能无法支撑快速跳动的心脏,容易导致猝死。

同时像蛙跳这样的运动,在跳起蹲下过程中,长时间做很容易导致脑供血不足,意识丧失等。

虽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明确提出教师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但部分老师私下总会采取一些体罚手段来惩戒学生,那么,此类老师就要永远记住一点,体罚学生,就要随时准备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死者张某宇今年刚考入新邵县第二中学,事发下午,全班人都在午休,而他在午休的时候和同学讲话被班主任发现,老师就罚两名说话的学生到操场上进行“蛙跳”。由于蛙跳选的是一段上坡路,跳完之后,张某宇突然倒地,之后有老师立即进行了紧急施救,并且快速送往医院,很可惜没有抢救回来。

​据家属声称,当他们给张某宇送到医院的时候,张某宇已经开始七窍流血了,嘴角、耳朵和鼻孔里都是血。

教育,简单来说是一种教书育人的过程,是一种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的实践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是起主导作用的,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又是学生智力的开发者和个性的塑造者,更是学生身心发展过程的教育者、领导者、组织者。

优生有优生的教法,差生有差生的教法,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教法,但都需要从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出发,查漏补缺,进行针对性的教学,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